入驻亮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91家纺网平台商户入驻亮证管理工作,促进平台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平台商户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网络个体工商户等相关经营主体。
第三条 本公司平台商户入驻亮证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平台合规督查组,负责平台商户入驻亮证的管理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及职能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亮证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 平台合规督查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亮证管理规定,协调亮证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亮证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亮证档案管理;?
(三)每六个月对入驻商户证照重新核验,及时清理过期、注销等证照,联系业务部分提交最新证件;
(四)代表本公司负责亮证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亮证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 入驻协议达成后,业务部相关人员通知客户于后台上传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身份证
如协议签订人非法人身份,则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一)签订人身份证
(二)法人委托授权书(详见附件)
第七条 后台收到客户上传资料后,客服人员须及时进行审核,对合规用户进行认定,如有材料不全或不满足亮证要求,则第一时间通知客户进行修正。
第八条 对本公司亮证商户的相关信息,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相应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第九条 对于在亮证过程中,有效制止侵权,防止平台出现不合规现象的人员,将视实际情况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及荣誉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盗用其他商户营业执照、他人身份信息、审核不严或者以其他方式对本公司合规造成隐患的,或造成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由督查组依据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十一条 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督查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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